关于调整党委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各党总支:
根据教育厅党组文件,经党委研究,决定对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通知如下:
童静菊同志: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吴昌友同志:党委副书记、校长。主持行政全面工作。
马发生同志:党委委员、副校长。兼任科技处处长。分管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校)、科技处(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学报编辑部、大数据研究中心)、党委武装部(保卫处)、光谷校区管理办公室、图书馆;
联系财经旅游学院、电商物流学院。
龚 谦同志:党委委员、副校长。分管教务处(语委办)、质量管理与教学督导处、招标管理办公室、审计处、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联系艺术设计学院、城市建设学院。
李 丹同志:党委委员、副校长。兼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分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基本建设处、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财务处;
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美育工作部。
张 俊同志:党委委员、副校长。兼任人力资源处处长、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分管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合作与发展处(校友会)、对外交流办公室(国际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处(创新创业学院);
联系机电汽车学院、文化教育学院。
黄朝晖同志:党委委员,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学生工作处处长。分管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工会(离退休工作办公室)。
张术平同志: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学校纪委工作。分管纪委办公室(纪委监督检查室)。
联系数据信息学院、医药护理学院。
中共长江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2日
长江职业学院 党委办公室 2023年12月2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