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年薪制工作人员公告》,目前已完成笔试、面试工作,现将总成绩及入围体检、考察人员情况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按照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工作
1.体检包括心理测试和身体检查两个部分。考生在2024年6月26日(周三)上午8点到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进行集中体检(含心理测试)。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学校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6.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三、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由学校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一经发现考生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取消其考察或聘用资格。
四、递补体检、考察工作安排
体检、考察组织实施中,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9日—6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校人力资源处联系。
联系电话:027-87174562(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 沈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27-87174585(长江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 长江职业学院2024年招聘年薪制工作人员总成绩及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公示.xlsx
长江职业学院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