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一批)有关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序号 |
姓名 |
岗位名称 |
岗位编号 |
1 |
刘万萍 |
C类高学历人才(博士) |
20251003 |
2 |
卢卓 |
C类高学历人才(博士) |
20251003 |
3 |
黄鹤飞 |
C类高学历人才(博士) |
20251003 |
4 |
王珏 |
C类高学历人才(博士) |
20251003 |
二、体检工作
1.体检包括心理测试和身体检查两个部分。考生须于2025年5月6日-9日上午8点,自行前往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参加体检(含心理测试)。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学校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6.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三、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由学校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一经发现考生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取消其考察或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27-87174562(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 余老师)
监督举报邮箱:lianzheng87174576@163.com(长江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