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年薪制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7来源: 浏览:

根据《长江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年薪制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年薪制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招聘单位

岗位编号

计划数

入围名单

人工智能学院(原机电汽车学院)

                     \实训指导教师

20253001

2

曾成、陈伟云

创新创业学院\实训指导教师

20253002

2

马子涵、吴丹

体育美育工作部\实训指导教师

20253003

1

张明辉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助理

20253004

3

邹峥、卢盛东、潘子琦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助理

20253005

3

可思煜、魏颖、阮明明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助理

20253006

1

周思晨

团委\团委工作助理

20253007

1

陈梦

团委\团委工作助理

20253008

1

赵婧萱

团委\团委工作助理

20253009

1

朱敏琦

科技处\科研工作助理

20253010

2

瞿新颖、石新娅

保卫处\保卫工作助理

20253012

1

张婷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网络安全工作助理

20253013

2

雷寒、马敏杰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网络维护工作助理

20253014

1

梁润杰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信息化建设工作助理

20253015

1

谢茜雅

二、体检工作

1.体检包括心理测试和身体检查两个部分。考生须于2025年620日上午8点,前往武汉大学中南医院集中参加体检(含心理测试)。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学校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6.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三、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由学校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一经发现考生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取消其考察或聘用资格。

四、递补体检、考察工作安排

体检、考察组织实施中,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联系电话:027-87174562(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 老师)

监督举报邮箱:lianzheng87174576@163.com(长江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长江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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