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年薪制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年薪制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招聘单位 |
岗位编号 |
计划数 |
入围名单 |
人工智能学院(原机电汽车学院) \实训指导教师 |
20253001 |
2 |
曾成、陈伟云 |
创新创业学院\实训指导教师 |
20253002 |
2 |
马子涵、吴丹 |
体育美育工作部\实训指导教师 |
20253003 |
1 |
张明辉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助理 |
20253004 |
3 |
邹峥、卢盛东、潘子琦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助理 |
20253005 |
3 |
可思煜、魏颖、阮明明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助理 |
20253006 |
1 |
周思晨 |
团委\团委工作助理 |
20253007 |
1 |
陈梦 |
团委\团委工作助理 |
20253008 |
1 |
赵婧萱 |
团委\团委工作助理 |
20253009 |
1 |
朱敏琦 |
科技处\科研工作助理 |
20253010 |
2 |
瞿新颖、石新娅 |
保卫处\保卫工作助理 |
20253012 |
1 |
张婷 |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网络安全工作助理 |
20253013 |
2 |
雷寒、马敏杰 |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网络维护工作助理 |
20253014 |
1 |
梁润杰 |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信息化建设工作助理 |
20253015 |
1 |
谢茜雅 |
二、体检工作
1.体检包括心理测试和身体检查两个部分。考生须于2025年6月20日上午8点,前往武汉大学中南医院集中参加体检(含心理测试)。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学校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6.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三、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由学校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一经发现考生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取消其考察或聘用资格。
四、递补体检、考察工作安排
体检、考察组织实施中,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联系电话:027-87174562(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 余老师)
监督举报邮箱:lianzheng87174576@163.com(长江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长江职业学院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