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职业学院党委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
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五巡视组于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2月30日对我校进行了巡视。2017年3月24日,省委巡视办、省委第五巡视组向学校党委反馈巡视意见。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全面对标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学校党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坚持以上率下,强化督查督导,抓好统筹兼顾,将巡视整改与推动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巩固深化拓展巡视整改成果,把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促进学校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
下面,从四个方面汇报我校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情况:
一、完成巡视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
学校党委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全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的落实。在集中整改期间,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21个问题,除5个需要深入整改任务外,其他16个问题均按计划完成整改。学校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54项,问责69人次,其中,诫勉谈话并调离工作岗位1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3人,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职称评审资格2人,批评教育并取消当年职称评审资格1人,提醒谈话27人,批评教育7人,5位校领导在专题党委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是以上率下,压实责任。学校党委迅速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好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首先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多次研究部署,带头立行立改,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成果运用;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负责,分别牵头相关具体整改任务;组建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巡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推动着巡视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是深入剖析,见人见事。及时召开落实巡视反馈意见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结合问题,深入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将巡视组提出的5个方面21个问题,梳理出52项整改任务(其中32项任务启动即巡即改),列出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画出”清晰明确的整改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
三是分类推进,分层实施。整改工作实行全程纪实化、痕迹化管理;对32个马上能整改的任务,立行立改,即行即改;对13个有完成时限的任务,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或历史遗留的复杂问题,明确时限,积极有序推进。整改工作至今,学校先后召开6次党委会、11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学校还根据巡视整改的进展情况,分别召开了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整改难点工作专题督办会、整改收官攻坚促进会等,及时跟踪整改进度,传导工作压力,有力推进整改任务的落实。
四是重点督办,精准施策。针对10个方面的难点问题,成立6个工作专班,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先后召开3次整改重难点工作专项督办会,与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督办谈话。
五是营造氛围,强化督查。充分利用校园网、党建微平台、工作简报等,持续宣传学校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各党总支、各部门好的做法和好的成效,积极营造真抓实干、比学赶帮、积极整改的良好工作氛围。与此同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实行全过程督导,不定期巡查,严格执行整改工作问责追责制、整改落实督办制。
六是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学校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在抓好工作落实的基础上,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把制度“废、改、立”贯穿于巡视整改的全过程,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增强学校持续健康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具体整改任务的落实情况
学校党委认真对照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和回访督查意见,精准发力、标本兼治,确保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目前,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21个问题,16件已经全部整改落实,5项需要持续整改。
(一)在贯彻落实党对高校工作方针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通过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广大教职员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分专题帮助广大干部职工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教育方针、党对高职院校的工作方针,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一师生员工的思想。通过认真科学规划和持续努力,学校办学格局基本确定。569亩新校区一期工程15万方建设项目即将开工建设,同时保留现有光谷校区120亩的教学用地,置换南湖52亩老校区筹集建设资金,新的两校区办学布局将在2019年实现,届时两个校区可以满足学校12000人办学规模的需要,同时从根本上结束租赁校区办学的历史,使学校站上新的发展平台。
2.关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给力”的问题
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特别是习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开展了对学生教育和管理、辅导员队伍建设调研活动,制定了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研讨构建“大思政”格局,积极推进我校思政理论教育与日常思政工作深度融合,并完成了组织构建,形成思政工作合力。
3.关于“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严谨”的问题
对于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党委书记主动作了自我批评,表示党委今后将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大事、议长远上,具体工作和落实由校长办公会以及行政系统组织实施,并要求各位校领导按照分工主动负起责任,充分发挥校长及行政系统的作用。除非特殊情况,党委书记不列席校长办公会,全力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领导行政系统开展工作。2015年11月,党委就已经明确了党委书记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不再分管组织、人事和财务等具体工作。
(二)在党委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2017年初,省教育厅党组已为学校配备了纪委书记和一名副校长,切实增加了领导班子力量。实行分管领导重点工作负责制,切实推进重点工作的落实:葛店新校区建设工作进展顺利,确保在年内开工建设;学校近两年预算整体执行情况较好;原医药学校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在逐步得到解决。重新修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出台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重大决策部署工作的督查督办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健全问责追责机制,有效地推进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的实施。
2.关于“组织建设比较薄弱”的问题
2017年,党委会研究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议题20多个;建立了《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调研制度》、《校领导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等,密切校领导与基层党组织的直接指导与联系。完善了各级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年度述职评议工作制度,强化党建考核结果运用,党建工作在部门共性目标的考核权重达到50%。独立设置党委组织部,充实了力量,并重视发挥专职部门的作用。制定出台学校《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办法》,进一步规范换届选举流程,完善基层党务干部选任程序。继续积极争取上级主管和组织部门的指导和支持,抓紧筹备召开学校党代会。
3.关于“‘两学一做’流于形式”的问题
对相关责任党总支有关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迅速进行了整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出台了学校《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将“两学一做”列入党建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制定了《党支部主题党日规范》,以支部主题党日为载体助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4.关于“党员发展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
重点抓好在大学生优秀分子和教职工业务骨干中培养发展党员的工作;完善了团委推优制度,把好入口关。健全防止党员失联的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学校《党组织关系管理办法》,成立流动党支部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实行党员信息系统管理,规范党组织关系归属。按照规定对失联的260名党员作出限期整改、428名党员作出停止党籍、1名党员作出除名的处理决定。
(三)履行“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认真研究制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认真做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记录,实行“痕迹化”管理。与学校31个二级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层层落实。组织安排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掌握政策、提高站位。
2.关于“监督责任缺失比较严重”的问题
建立和实行学校纪委委员重点项目联系制度和各党总支纪检委员问题线索报备制度,积极发挥各级纪检委员作用,着力解决纪检委员责任虚化空转的问题。推进纪委“三转”,学校纪委书记上任后,专职专责,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将工作重点聚焦到监督执纪工作上来。成立专班对巡视组移交的7条问题线索进行逐一调查核实,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制定了《关于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严格规定每一种谈话方式的适用范围、谈话主体、适应情形、实施程序和相关要求等。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四风’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追缴清退“2013年至2015年违规发放的教学计划内监考费、补考费、加班费”等共计28万元,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管理的相关制度,切实杜绝违规项目费发放;对不规范或违规的公务接待,已完善手续或退费处理,退费8.6万元,进一步严明公务接待报销的审核要求,强化支出审查;将“2015年多收学生会计资格证考试培训费”的8.9万元全部退至学生个人帐户;同时,对以上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对予了相应的处理。
2.关于“存在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
严格贯彻凡提“五必”要求,对少报漏报的坚决进行追责问责。已对2016年提拔任用的5名干部进行了补核,并于12月对存在少报漏报问题的两名同志按规定进行了诫勉谈话。通过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加强领导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学习,将“两项法规”的学习列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形成常态,确保“两项法规”落地。
3.关于“一些项目存在未经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问题
对“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项目”、“江大路房产处置情况”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的处理,坚决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政府采购的制度体系,每月定期公开通报对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修订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制定《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审核审批程序。
4.关于“资产出租中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的问题
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学校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出借决策机制和管理办法,规范管理,确保保值增值。学校党委专题研究并深刻反思“北区空地出租”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成立了光谷校区工作专班,着手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事项。目前,与承租方武汉利进商贸有限公司就腾退事项已签订了协议,将于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腾退工作;光谷校区总体规划和筹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将从根本上解决北区土地利用问题。
5.关于“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的问题
对“职称评审把关不严”的问题,取消了课时量不符合条件的3名行政人员和1名实训教师的职称晋升资格,并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核实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认定并进行了处理。同时,修订完善了学校《教师教学及其它工作量核算管理办法》,使核算教师教学工作量有章可循,从制度上杜绝虚报课时量行为。对“个别人员吃空饷”的问题,在咨询了省人社厅政策法规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的基础上,党委研究决定,参照有关规定办理其提前退休手续。
6.关于“存在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的问题
北区住房的问题是学校党委在学校改制过程中,针对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办学困难考虑不周、处理不当造成的。党委书记和校长在党委会上分别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成立了工作专班对北区住房有关问题进行专项整改。党委决定,从2016年开始,北区宿舍在学校继续使用期间不再发放过渡性补贴,并全力持续做好相关职工及职工家属的稳定工作。同时,继续向省委组织部和上级房管部门请示汇报,争取政策支持,不折不扣地执行好省里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意见和决定。
7.关于“有偿招生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从2016年开始,学校不再发放招生奖励和招生劳务费。学校党委要求招就处根据变化的形势切实转变招生工作思路,创新招生模式,打好招生工作的“人民战争”,并取得了有效突破和较好成效,同时严格落实纪委委员联系制度,加强招生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教育。要求招生工作人员签订招生工作廉政责任书,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五) 在选人用人工作方面
1.“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不够严格”的问题
制定并出台了学校《干部管理办法》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试行)》以及《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办法》。在2017年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中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进一步推进干部管理和选拔工作流程规范化;按规定对学校岗位进行设置,不再设置非领导职务;撤消了“对8名人员干部身份认定”的决定,实行岗位管理。
2.“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研究制定了学校对拟提拔任用干部书面征求纪委意见的有关规定,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对因工作失误造成“2013年9月提拔的3名副处级干部试用期考核手续不完善”的问题,党委研究将2014年底干部竞聘考察情况作为其试用期考核的依据,补做考核结论。
3.“人事代理人员管理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成立工作专班、聘请专业队伍,全面清理、审核、完善、建立人事代理人员档案,重点清理核查“三龄两历”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了处理,并逐步建立起人事代理人员的档案管理制度。修订学校《聘用人员引进管理办法》,严格设定引进的条件要求,规范引进程序,同时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对引进工作的监督,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力度,提高引进质量,改善人员结构。
四、下一步的整改工作和努力方向
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校上下共同努力,整改工作总体上达到了预期目标,巡视反馈的主要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下一步,学校党委将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严密的制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发展的强大动力。